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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购二手车被卖家盗走受害者竟学起同样勾当 买车被盗买家学盗窃者偷取汽车被绳之以法

发布时间:2016-04-20 11:06:09作者:知识屋

  网购二手车被卖家盗走受害者竟学起同样勾当 买车被盗买家学盗窃者偷取汽车被绳之以法。网上购买的二手车,却被卖家偷偷装了GPS后,趁着晚上直接用钥匙开走。本来是受害者的周某,居然照葫芦画瓢,利用相同手法实施盗窃。近日,高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两男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,并处罚金一万元。


  网购二手车被卖家盗走受害者竟学起同样勾当 买车被盗买家学盗窃者偷取汽车被绳之以法


  2014年7月,在广州工作的周某在网上以17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香槟色的轿车。次日一早,周某便发现自己刚买的车被偷了。心愤难忍的周某在翻查了监控录像后,发现自己刚买的车是被他人用钥匙直接开门偷走的。


  带着各种不解,周某通过周围的朋友询问及上网查询的方式发现,原来车子的卖家在卖车之前已经在车上安装了GPS定位系统,并配备好了另外一把钥匙,不论车被卖到什么地方,卖主都可以轻而易举找到汽车的所在,并将其盗回。


  同年9月,周某向朋友借车使用,朋友将他人抵押给其的一辆白色小汽车借给了周某使用,周某偷偷地给这辆车安装了GPS定位装置,还配备了一把遥控钥匙。2015年7月,由于周某赌博,输了几十万,于是他便想起当年做的“准备工作”。随后,周某找到石某,二人约好有空时便将该车偷回来。


  同年8月,周、石二人根据GPS定位的地址来到了高明一家酒店门口。周、石二人找到了该车后,周某驾驶着自己的车停在附近的马路边望风,石某拿着小车的遥控钥匙去偷车。得手后,二人分别开着车回到了广州。


  高明法院经审理认为,周、石二人无视国家法律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已构成了盗窃罪,系共同犯罪。


  鉴于归案后,二人认罪态度好,已将赃物返还,并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,故作出上述判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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